2009年9月27日 星期日

98年民俗體育嘉年華比賽成績(9月26日於臺中港區綜合體育館外)

台中縣民俗體育嘉年華的比賽方法很特別,不以年齡來分組,國小生、國中生、教師組不分齡一起比。

造成國小生必須和國中生競賽,有教師參賽的話就必須和學生同一組競賽。

我們的團體賽拿到第一、個人賽沒拿到任何名次、二組雙人都是拿到第三,剛升上東新國中的姚耀智、吳俊彥,分別拿到個人賽第一和第三。

有機會的話,我還是會持續跟主辦單位建議不可讓選手同時下去比,個人賽和雙人賽,讓多組選手擠在同一場地,除了失誤的鈴互相甘擾,幫忙撿鈴的人也甘擾到同一場地的其它選手。做直立鈴多圈放棍的選手也不敢放手做。

裁判一雙眼睛可同時看清楚這麼多組選手在比賽的情況嗎?我們為了直立鈴放棍,常要求較大的場地,也常常分到較偏遠的角落,亮相時都必須斜眼看裁判,裁判在選手比賽時,較少注意到在偏遠角落的選手,但是我們的選手失誤時,裁判就注意到了,開始記失誤次數了。

.......除了培鈴爭議外,整個大環境的制度真的是讓人頗感無奈。

2 則留言:

  1. 不分組.....這太瞎了吧!

    國小怎麼跟國中比,

    力道感和流暢感以及肢體動作的表達,國小的學生怎麼能夠展露頭角,

    而且要等國中生畢業才有機會得名(有的很厲害的學生不見得啦!),

    但....這樣台中的比賽,真的還有很大的改變空間耶!

    您說的是同時間比,還是不分齡不管大小孩都一起比(就像公開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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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台中縣的比賽,國小生不一定輸國中生,這次的個人賽,第一名是由剛升上國一的學生取得,難度比小六時還簡單,但是多虧阿倖幫忙,將難度降低、流暢性增加、失誤減少,再加上與音樂配合,反而有較好的成績。
    國小生動作的難度可以贏國中生,我真的是替台中縣的扯鈴感到難過。
    2、「一起比」包含兩種意思,第一種:所有參賽的人都是「公開組」,包含教師、學生(國小、國中),不以年齡來分組。第二個意思:以個人賽來說,同一個時間有4個人在同一個場地比,選手互相甘擾,音樂互相甘擾,旁邊幫忙撿鈴的甘擾到場上別組的選手,不曉得該從音樂算時間,還是由裁判的碼錶來算時間。這次是一次看4個個人賽選手,以前還有裁判一次看7個的情形。如果我是這種比賽的裁判,我大概只能算選手失誤幾次吧!但是…但是…當選手有完成較高難度的動作時,裁判會看到嗎?就算看到了,看得懂嗎?
    真的是無奈啊……
    3、有一位國中生從頭到尾一直做單鈴動作,雙鈴動作好像只會一項,沒做直立鈴,但是沒啥重大失誤,我們會雙鈴電風扇、雙拋變化、會直立鈴放棍3圈的選手的名次竟在他之下。還是只有一句話可說:無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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