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8日 星期六

一個孩子適合同時參與兩個校隊社團嗎?


這裡所談的校隊社團,指的是需要對外比賽或者是表演的團體。



先說說一則自己的親身故事:



在我高一那年,慶幸自己剛從高中聯考解脫,我跟著一位很要好的、同時考上同高中的國中同學,



一起進入學校的管樂隊,我們兩個都進入了打擊樂器的部門,打擊部有個傳統,高二時才能學爵士鼓,



因為學爵士鼓必須至少要有一年以上小鼓的基礎,但是高三的學長覺得自己畢業後,可能面臨斷層問題,



因此,他打算在我和我好朋友高一下時,便教我們打爵士鼓,原先高一上時,我住在姊姊租的房子家,因此



可以在放學後,有充足的時間留在管樂隊繼續練習,沒有時間的壓力,但是高一下時,因為個人因素,我改



成搭公車通勤上學,也被迫於放學後,必須早一步離開管樂隊去搭公車。



但是高三的學長在那段期間內教了我那位好朋友很多爵士鼓的技巧,我也因為接受不到學長的指導,練習時間也不足的情況下,



打擊技巧開始差那位好朋友越來越多,之後在兩、三次的團隊練習中,被學長責罵。



在家人與師長(學業上)、同學(參加管樂隊的學生不務正業)的壓力下,內心百戰交集,我黯然離開了管樂隊。



後來,讀大學時,憑著自學與熱忱,我再度摸鼓,擔任爵士鼓手與他系同學合組樂團,南征北討,到處表演比賽,也一圓自己玩樂團的夢想。



回憶高中離開管樂隊的情形,當時有點埋怨高三學長,為何都只指導我那位朋友打爵士鼓,導致於自己的技巧輸他。



但是仔細思考,即將畢業的學長必須考慮他的指導效果要讓打擊部真正傳承下來,高三即將畢業,正是準備聯考的時刻,他想教我的時候,我



都不在啊!雖然我朋友會教我,但是間接傳授的技巧,當然遠不如親身的傳授。



回到正題,如果我們的孩子同時參與了學校的兩個校隊社團,那麼,無可避免地,那位孩子第一個遇上的,就是體力的問題,體力的問



題有可能影響到課堂參與與學業。



另外,孩子的扯鈴指導老師如果遇到這樣的學生,勢必面對一個處境,當要練習扯鈴團體動作時,他可能不在,扯鈴隊的指導老師勢必無法安排他團體的動作,



要再另外撥一份時間去指導這位身兼二項校隊社團的同學嗎?



有個最大的問題是 :當兩個校隊社團的比賽日期相當靠近時,這位身兼兩個校隊社團的同學要去那個社團練習? 比賽時間如果只隔一兩天,或者是同一天呢?



扯鈴隊的指導老師沒有資格在賽前讓這種事情發生,他必須在之前就做好防範未然的工作,也必須做最為難的訣擇。



現在,我已經深深瞭解到當初無法指導我的高三學長的處境,我內心釋懷,也不再怨他。



但是,扯鈴隊員裡面,想考慮同時參加兩個校隊社團的孩子們,你們懂老師的處境嗎?

北體98學年獨立招生簡章


非傳統球類、技擊類…的運動技能進入大學的殿堂,成為有系統的學問,讓這些技能學有專精的學生有了歸宿。 



連續兩次參加北體體健系相關成員所辦的研習,收穫滿滿,藉此機會也幫北體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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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舞蹈學系之招考名額:男女不拘30名。

六、體育與健康學系之招考種類名額如下:
文化藝術體育「含競技啦啦隊、扯鈴、跳繩等」:男女不拘,共計12名。

七、動態藝術學系一班之招考種類名額如下:(共計40名)
1.傳統動態藝術:(共14名)
(1) 民俗體育「含獅藝、鼓藝、舞龍等」:男女不拘8名。  
(2) 雜技:男女不拘6名。
2.現代動態藝術:(共26名)
(1)街舞:10名。
   第1組 - Old school組「含Locking、Poping、Breaking等」:男女不拘3名
   第2組 - New school組:男女不拘7名                            
(2)公關主持:男女不拘5名。                     
(3)模特兒:男女不拘9名。
(4)競技有氧「含韻律體操」:男女不拘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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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體98獨招簡章.doc

2009年2月25日 星期三

3/18(三)下午舉行98年度主委盃民俗體育運動競技錦標賽


摘錄重要的比賽辦法,詳情請看文後的附件:



扯鈴、跳繩限報名個人賽、雙人賽:(各項之比賽場地均為室外場地,詳見報名表)



1.分教師、國中、國小學生年級之男生、女生組(每校報名隊數不限)。



2.國小中年級男、女組目的為儲備九十九年全民運動會選手。


獎勵:一、每一項目之各組個別成績均錄取前三名。第一名一組、第二名二組、第三名三組。教師身分者頒發台中縣政府獎狀乙紙(報名表內務必填具服務單位)。國中、國小學生頒發台中縣體育會民俗體育委員會獎狀乙紙,另依成績擇優若已達標準者核發特優獎狀乙紙。二、各項之團體總成績取前三名,第一名乙隊、第二名乙隊、第三名貳隊,指導、管理頒發縣長獎狀(或指導證明書)以資鼓勵。(計分方式:以個別成績第一名7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1.5分、特優0.5分累計計分)三、各項之團體總成績前三名之指導教師之獎勵,依台中縣政府之相關規定辦理獎勵之(以不重複鼓勵,由各校認定)。


各項各組之個別成績將刊登台中縣政府公報(內含學生與指導教師姓名)或由大會頒發指導證明書。 



本次競賽採用民91年中華民國民俗體育運動協會頒佈之競賽規則暨台中縣自訂之競賽規則



20090318_台中縣主委盃民俗體育運動錦標賽.doc



20090318_台中縣主委盃民俗體育運動錦標賽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