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2日 星期五

99學年度體委盃民俗體育運動錦標賽

比賽日期:99年12月4日、12月5日、12月11日、12月12日。
詳情請看中華民國民俗體育協會官方網頁。
99學年度體委盃民俗體育運動錦標賽
節錄競賽規程第十六項:
(一)各組各項個人賽、雙人賽、團體賽均錄取前六名(後補未出賽選手不發獎狀),頒發獎狀一張,團隊賽前三名頒發獎盃。
(二)本比賽之國中組及高中組(其餘組別不具)為本會指定符合教育部訂頒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之比賽,其實際參賽隊伍(人)數在16個以上,獲得最優級組前六名或參賽隊伍(人)數在八個以上,獲得最優級組前三名者,得依辦法申請甄試輔導升學。
(三)各組各項個人賽、雙人賽、團體賽指導教練請各縣市政府給予獎勵;第一名小功乙次、二名嘉獎丙次、第三名嘉獎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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