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所談的校隊社團,指的是需要對外比賽或者是表演的團體。
先說說一則自己的親身故事:
在我高一那年,慶幸自己剛從高中聯考解脫,我跟著一位很要好的、同時考上同高中的國中同學,
一起進入學校的管樂隊,我們兩個都進入了打擊樂器的部門,打擊部有個傳統,高二時才能學爵士鼓,
因為學爵士鼓必須至少要有一年以上小鼓的基礎,但是高三的學長覺得自己畢業後,可能面臨斷層問題,
因此,他打算在我和我好朋友高一下時,便教我們打爵士鼓,原先高一上時,我住在姊姊租的房子家,因此
可以在放學後,有充足的時間留在管樂隊繼續練習,沒有時間的壓力,但是高一下時,因為個人因素,我改
成搭公車通勤上學,也被迫於放學後,必須早一步離開管樂隊去搭公車。
但是高三的學長在那段期間內教了我那位好朋友很多爵士鼓的技巧,我也因為接受不到學長的指導,練習時間也不足的情況下,
打擊技巧開始差那位好朋友越來越多,之後在兩、三次的團隊練習中,被學長責罵。
在家人與師長(學業上)、同學(參加管樂隊的學生不務正業)的壓力下,內心百戰交集,我黯然離開了管樂隊。
後來,讀大學時,憑著自學與熱忱,我再度摸鼓,擔任爵士鼓手與他系同學合組樂團,南征北討,到處表演比賽,也一圓自己玩樂團的夢想。
回憶高中離開管樂隊的情形,當時有點埋怨高三學長,為何都只指導我那位朋友打爵士鼓,導致於自己的技巧輸他。
但是仔細思考,即將畢業的學長必須考慮他的指導效果要讓打擊部真正傳承下來,高三即將畢業,正是準備聯考的時刻,他想教我的時候,我
都不在啊!雖然我朋友會教我,但是間接傳授的技巧,當然遠不如親身的傳授。
回到正題,如果我們的孩子同時參與了學校的兩個校隊社團,那麼,無可避免地,那位孩子第一個遇上的,就是體力的問題,體力的問
題有可能影響到課堂參與與學業。
另外,孩子的扯鈴指導老師如果遇到這樣的學生,勢必面對一個處境,當要練習扯鈴團體動作時,他可能不在,扯鈴隊的指導老師勢必無法安排他團體的動作,
要再另外撥一份時間去指導這位身兼二項校隊社團的同學嗎?
有個最大的問題是 :當兩個校隊社團的比賽日期相當靠近時,這位身兼兩個校隊社團的同學要去那個社團練習? 比賽時間如果只隔一兩天,或者是同一天呢?
扯鈴隊的指導老師沒有資格在賽前讓這種事情發生,他必須在之前就做好防範未然的工作,也必須做最為難的訣擇。
現在,我已經深深瞭解到當初無法指導我的高三學長的處境,我內心釋懷,也不再怨他。
但是,扯鈴隊員裡面,想考慮同時參加兩個校隊社團的孩子們,你們懂老師的處境嗎?